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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流程及步骤法律手续文件
专利申请的流程及步骤法律手续文件 时间: 2024-01-12 02:59:53 |   作者: 欧宝体育官方网页登录

  办理专利申请法律手续文件时,应符合如下条件: (1) 纸件申请,提交的法律手续文件为纸件;电子申请, 29 由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提交电子件; (2) 有关规定法律手续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定的标准表格; (3)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4) 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足额缴 纳相关联的费用; (5) 证明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电子申请的证明文件 符合有关电子证明文件的要求。 (6) 专利申请为专利保护期内的有效专利,未专利失效。

  九、法律手续审批具体实际的要求和流程 (一)延长期限请求 1. 办理依据 《专利法细则》(国务院令第 306 号)第六条第四款、第 八十六条第三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第六条第四款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 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 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十六条第三款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调解书或者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办理恢复有关程序的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 1 年内,有关专利 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的纠纷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有关程序 的,请求人应当在该期限内请求延长中止。期满未请求延长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 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2. 申请材料和办理基本流程 请求延长期限的,应当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和缴纳延长期限 请求费。总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延长期限请求进行审批,即对审查延长期 限请求书和延长期限请求费进行审核检查。延长期限请求不符合相关规定 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延长期限审批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延长 期限的理由;符合相关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延长期限审批通 知书,告知延长后的期限届满日。 审批 事项 步 骤 用户 申请材料和办理步骤 31 延长 期限 请求 1 申请人/ 代理机 构 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表格。 填写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签章: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2 请求内容: (1) 填写请求延长的期限 (2) 勾选请求延长的时间(中止延长不包括此项) 3 填写请求延长的理由 4 缴纳延长费。延长 1 个月的,缴纳 300 元;延长 2 个月的, 缴纳 600 元。(中止延长不需缴纳费用) 5 国家局 审查《延长期限请求书》及费用是不是满足规定。 6 发出《延长期限请求审批通知书》。

  (二)放弃专利权声明 法律 手续 主体 事项 具体内容 涉及 法条 主动 放弃 专利 权 代表 人或 专利 代理 机构 放弃 专利 权声 明 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专利表格,具体步骤: 1、 填写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第一署名申请人。 2、 勾选声明内容第一项:根据专利法第 44 条第 1 款第 2 项的规定,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上述专利 权。 3、 根据需要提交证明文件。 4、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代表人签章;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专 利 法 第 44 条 第 1 款 第(2) 项 证明 文件 1、 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 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 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 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 2、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 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 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 3、 专利权质押期间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质权 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文件。 国家 局 审查 及 处理 审查《放弃专利权声明》中的内容及专利申请 所处审查阶段等: 1、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32 2、 符合规定的,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 事项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予以登记和公 告。 3、 专利权处于“中止”状态的,通知专利权人在 中止程序结束后再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 避免 重复 授权 的放 弃专 利权 代表 人或 专利 代理 机构 放弃 专利 权声 明 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专利表格,具体步骤: 1、 填写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第一署名申请人。 2、 勾选声明内容第二项:根据专利法第 9 条第 1 款的规定,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上述专利权,并 填写同日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号。 3、 根据需要提交证明文件。 4、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代表人签章;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专利 法第 9 条第 1 款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第 41 条 第(4) 款 证明 文件 1、 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 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 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 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 2、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 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 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 3、 专利权质押期间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质权 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文件。 国家 局 审查 及 处理 审查《放弃专利权声明》中的内容及专利申请 所处审查阶段等: 1、 不符合规定的,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2、 提交的放弃专利权声明是针对实审审查员的通 知书进行答复的,若存在形式缺陷,发出办理 手续补正通知书。 3、 审查合格且同日申请的发明专利被授权的,在 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时对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 的声明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予以登记和公 告,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的生效日为发明 专利权的授权公告日,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自该日起终止。 33 处于 无效 宣告 程序 中的 放弃 代表 人或 专利 代理 机构 放弃 专利 权声 明 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专利表格,具体步骤: 1、 填写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第一署名申请人。 2、 勾选声明内容第三项:无效宣告程序中,根据专 利法第 9 条第 1 款的规定,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上 述专利权,并填写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号。 3、 根据需要提交证明文件。 4、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代表人签章;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专利 法第 9 条第 1 款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第 41 条 第(4) 款 证明 文件 1、 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 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 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 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 2、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 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 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 3、 专利权质押期间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质权 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文件。 国家 局 审查 及 处理 审查《放弃专利权声明》中的内容及专利申请 所处审查阶段等: 1、 不符合规定的,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2、 符合规定的,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及时登 记和公告该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的 生效日为发明专利权的授权公告日,放弃的实 用新型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三)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布声明 法律 手续 文件 步 骤 申请人/ 代理机 构 详细的细节内容 发明 专利 请求 提前 公布 1 申请人/ 代理机 构 提交《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布声明》表格,填写申请号、发 明创造名称、申请人。 签章: 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2 声明内容: 34 声明 专利 根据专利法第 34 条的规定,请求早日公布上述发明专利申 请。 3 国家局 审查《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布声明》中内容及专利申请所处 审查阶段、公布情况等。 4 审核材料,合格,案件初审合格后进入公布准备程序,予以 公布。审批不合格,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实质审查请求 法律 手续 主体 事项 详细的细节内容 涉及 法条 实质 审查 请求 代表 人或 专利 代理 机构 实质 审查 请求 期限 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三年 内提出,并在此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对于分案申请,应当从原申请日起算。如果分 案申请提出时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已经届满或者自 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届满日不 足两个月,则申请的人能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两个 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实 质审查请求手续。 专利 法第 35 条 第1 款 专 利 法 第 36 条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第 93 条 第 1 款 第(2) 项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第 96 条 实质 审查 请求 书 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专利表格,具体步骤: 1、 填写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第一署名申请人。 2、 请求内容:根据专利法第 35 条的规定,请求对 以上描述的专利申请进行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 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7〕270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 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 号)。 申请费 (1) 发明专利 900 元 (2) 实用新型专利 500 元 (3) 外观设计专利 500 元; 申请附加费 (1)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 11 项起每项加收 150 元 (2)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起每页加收 50 元,从第 301 页起每页加收 100 元 公布印刷费 50 元;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