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佰钎旺金属制品厂,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定种类设备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佛山市顺德区佰钎旺金属制品厂于2022年10月28日,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北华路北侧E08格伦堡园区十三号楼首层13-14号铺(住所申报)使用未经检验的特定种类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不再使用有关特定种类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定种类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定种类设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理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定种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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